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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业政策战略规划资讯
2022-04-20 11:11:59信息来源:

本期重要资讯导读

2022年3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二、中央政策资讯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四、市监总局、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

三、地方政策资讯

一、重庆【到2023年,建成换电站200座以上,推广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1万辆以上,形成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二、河南【“十四五”末乘用车产量达到300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比30%以上,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

三、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四、佛山【设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最高补贴11.5万元】

五、安徽【发布“十四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提到推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六、四川【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动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

七、海南【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汽车使用环节,给予充电费用补贴】

八、广东【推动新能源汽车,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逐步放宽部分城市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九、武汉【发布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

四、其他资讯

一、2022年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重要专家观点

二、首个汽车网络安全领域审核类标准正式发布

三、广汽【2022年新车计划曝光,全新、换代或中期改款车型超过15款】

四、四维图新【与小马智行合作,专注智能驾驶】

 

2022年3月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3月汽车销量同比下降11.7%

3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24.1万辆和223.4万辆,环比分别增长23.4%和28.4%,同比分别下降9.1%和11.7% 

13月乘用车销量同比下降0.6%

3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88.1万辆和186.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0.1%和0.6%。分车型看,轿车产销分别完成88.1万辆和87.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3%和0.2%;SUV产销分别完成88.8万辆和87.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0.3%和0.1%;MPV产销分别完成7.6万辆和7.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8.5%和23.7%;交叉型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7万辆和4.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9.4%和34.1%。3月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90.4万辆,同比增长21.5%,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8.5%,占有率同比上升8.8个百分点。)

2)3月商用车销量同比下降43.5%

3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6.0万辆和37.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8.0%和43.5%。分车型看,货车产销分别完成32.5万辆和33.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9.0%和44.8%;客车产销分别完成3.6万辆和3.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7.9%和27.8%。

二、3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1.1倍

3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6.5万辆和48.4万辆,同比均增长1.1倍,市场渗透率为21.7%。分车型看,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6万辆和39.6万辆,同比均增长1.1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9万辆和8.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6倍和1.4倍;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00辆和367辆,同比分别增长10.1倍和5.2倍。

三、3月汽车出口同比增长28.8%

3月汽车整车出口17.0万辆,同比增长28.8%。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12.1万辆,同比增长21.8%;商用车出口4.9万辆,同比增长49.8%。新能源汽车出口1.6万辆,同比增长71.5%。

四、1-2月重点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0.9%

1-2月,汽车工业重点企业(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256.2亿元,同比下降0.9%;累计实现利税总额656.6亿元,同比增长16.0%。 

 

中央政策资讯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落实国家综合立体交通规划纲要,推动公路交通、水上交通电气化发展,助力构建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在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车辆设备,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大力推广家用电动汽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厂矿企业等单位内部作业车辆、机械的电气化更新改造。加大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和推广力度,推进内河短途游船电动化,并配建充电设施;研究探索其它具备条件的内河船舶电动化更新改造的可行性。《意见》明确要鼓励电动汽车V2G、大数据中心、5G数据通讯基站等利用虚拟电厂参与系统互动。切实落实电动汽车、船舶使用岸电等电价支持政策。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能源制氢及氢能储运技术取得较大进展,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需求导向,统筹布局建设加氢站,有序推进加氢网络体系建设。坚持安全为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改扩建加氢站。探索站内制氢、储氢和加氢一体化的加氢站等新模式。

立足本地氢能供应能力、产业环境和市场空间等基础条件,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特点,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客、货汽车市场应用空间,逐步建立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与锂电池纯电动汽车的互补发展模式。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

《规划》指出,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合理配置储能规模,改善新能源场站出力特性,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提高用户供电可靠性,鼓励电动汽车、不间断电源等用户侧储能参与系统调峰调频。

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等领域应用,到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

(四)市监总局、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

2022年4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海关总署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共同启动汽车安全沙盒监管试点工作。

沙盒监管作是在后市场阶段针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度安全测试的机制,主要目的是引导企业查找问题、改进设计、降低风险。作为传统监管方式的有益补充,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有利于更早地将前沿技术引发的质量安全问题纳入监管范围,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倡导最佳安全设计实践。

企业就前沿技术或新功能新模式申请进入沙盒监管,需要经过申请、评估、测试、报告、退出等五个阶段。市场监管总局搭建汽车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云平台,对进入沙盒监管的前沿技术或新功能新模式,采取企业自律、信息公开、公众监督、行政指导、质量服务等多元化管理,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沙盒监管周期内,企业发生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行为的,不免除相关责任。


地方政策资讯
 (一)重庆【到2023年,建成换电站200座以上,推广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1万辆以上,形成可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3月9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指出,大力开展示范应用。以中心城区为重点核心区域,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积极开展换电模式的探索和应用。整合全市整车企业、车辆运营企业等资源,按照换电车辆不同应用场景,支持开展多维度合资合作,分类别、分阶段扎实推进各领域开展示范运营。

1.巡游出租汽车应用领域。中心城区和区县新增和更新巡游车优先使用换电新能源汽车,中心城区和区县根据车地实际研究制定换电巡游车推广运营奖励政策。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应用领域。中心城区和区县新增和更新网约车优先使用换电新能源汽车,实行网约车数量调整的区县,在新增投放网约车中,优先向在使用换电新能源网约车的车辆所有人投放。

3.重卡应用领域。鼓励商用车整车企业联合换电运营企业在车型研发、换电站建设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支持在港口、渣土、矿山等领域试点,逐步带动换电重卡市场规模化发展。

4.物流车应用领域。构建智能绿色物流运输体系,引导鼓励中心城区和区县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优先使用换电新能源汽车。

5.公务用车应用领域。支持整车企业推出适用公务出行的换电车型,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要通信用车、业务用车和相对固定线路的执法执勤用车(含综合执法用车)、城管执法、环境监测等领域试点换电车型。

6.私人应用领域。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私人领域换电车辆认可度,积极拓展私人领域换电市场。

支持政策包括(一)换电站建设支持。对服务于巡游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中重型卡车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建成通过验收并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监测平台的换电站给予建设补贴支持,全面推动换电产业发展。

(二)示范应用项目支持。对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物流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运营补贴,用于降低车辆综合使用成本。

(三)信贷及保险创新支持。加大换电模式汽车信贷及保险创新力度,支持银行机构探索开展裸车(不含电池价值的车辆)消费信贷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向换电站运营企业等提供贷款服务。鼓励保险公司研究开发换电模式专属保险产品。鼓励车辆回收企业制定换电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标准。

补贴标准及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河南【“十四五”末乘用车产量达到300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比30%以上,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

3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豫政〔2022〕2号)。

《通知》指出,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方向,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建成上汽乘用车郑州基地二期项目,加快建设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和配套项目,开工建设宇通新能源商用车项目,推动与一汽、东风集团产业合作,提高产业配套及后市场服务能力。“十四五”末乘用车产量达到300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比30%以上,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及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3月22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鼓励汽车消费,支持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小汽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实施2022年“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消费者通过“以旧换新”方式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符合条件的小汽车并完成注册登记可申请政府奖励资金。购买燃油车价格在30万元(含)以上奖励5000元、30万元以下奖励3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统一奖励5000元。(来自深圳市商务局)

(四)佛山【设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最高补贴11.5万元】

3月22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第九条 扶持资金设立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共3年。在有效期内分3个周期进行核算,每个核算周期为1个自然年。

第十条 扶持资金2023年至2025年总预算5700万元,各年预算金额依次为1400万元、1900万元和2400万元。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5:7.5的比例分担。

第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的氢能源货车,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一)对轻型氢能源货车(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能源货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上,12吨以下)和氢能源冷藏车三种车型,分别按照1.5元/公里、2.0元/公里和2.3元/公里进行补贴,以每100公里为一个计算单位取整。

(二)每辆车的补贴金额计算公式:车辆补贴金额=不同类型氢能源货车补贴标准×该车有效行驶里程数。经核准上述三种车型车辆的有效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7.5万元、10.0万元、11.5万元。

 第十二条 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货车,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扶持补贴:

(一)对微面型轻型封闭货车(核定载质量1.2吨以下)、中面型轻型封闭货车(核定载质量1.2吨至2吨)、轻型厢式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下)、中型厢式货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上、12吨以下)和冷藏车五种新能源配送车型,分别按照0.2元/公里、0.4元/公里、0.6元/公里、0.8元/公里和1.0元/公里进行补贴,以每100公里为一个计算单位取整。

(二)每辆车的补贴金额计算公式:车辆补贴金额=不同类型纯电动货车补贴标准×该车有效行驶里程数。经核准上述五种车型车辆的有效行驶里程超过3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0.6万元、1.2万元、1.8万元、2.4万元、3.0万元。

第十三条 每个核算周期内,经核定需拨付的补贴总额不超过当年预算金额的,按照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补贴标准实施补贴。其中,2023年、2024年预算资金有结余的转至下一年度,总预算资金有结余的由财政收回。

每个核算周期内,经核定需拨付的补贴总额超过当年预算金额的,对示范企业的补贴资金进行折算。折算公式:

示范企业获得的资金补贴金额=当年扶持资金预算金额×(核定的当年该示范企业运营补贴金额/核定的当年所有示范企业运营补贴总金额)。

(五)安徽【发布“十四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重点提到推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3月22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明确,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推动省内汽车行业与长三角及中部地区协同、协作和融合发展,做好供应链各环节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储备和进口替代。加快创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品牌,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积极开展关键应用系统、核心部件、元器件的研发和生产,重点突破高比能量动力电池、高性能电机电控、人机交互、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环境感知与控制等关键零部件技术,以及整车集成应用技术。加快智能汽车及车联网综合测试与运行示范基地建设步伐,逐步完成端到端的技术验证和互联互通测试。鼓励企业探索出行商业模式创新,布局综合智能交通解决方案业务。完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汽车销售、汽车金融、汽车文化等产业链功能。建立完善废旧汽车拆解及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回收处置体系。到2025 年,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规模达万亿元,形成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

(六)四川【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推动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

3月31日,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积极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液化天然气重卡和船舶,推动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持续推进公路服务区、公路枢纽场站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充电站、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覆盖率。持续推进港口岸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和机场桥载电源使用。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探索构建氢能配套设施网络。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车船。

(七)海南【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汽车使用环节,给予充电费用补贴】

3月30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2〕52号)。

《措施》包括,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鼓励使用新能源环卫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淘汰老旧汽车;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便利车辆通行使用环境;支持销售企业让利促销。

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我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已申领本措施前三条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充电费用补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

鼓励淘汰老旧汽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注册登记后,报废其名下在我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

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示范应用项目不超过10个,以申报项目综合评选结果为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支持销售企业让利促销。鼓励我省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协同承办新能源汽车首发、首秀、首展活动,评选年度优秀展销活动,争取更多优质车源供应我省市场。对年度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新能源汽车销售金额前20名、销售台数前20名的海南省限上销售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获奖企业按先销售金额、后销售台数顺序选取,入围企业仅参加1项排名,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八)广东【推动新能源汽车,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逐步放宽部分城市汽车上牌指标限制】

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41号)。

《方案》指出,做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政策延期的落实督导,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支持我省汽车生产企业争取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继续实施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鼓励各市通过发放消费券等形式开展消费促进主题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智能终端等相关行业工业产品下乡。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逐步放宽部分城市汽车上牌指标限制,完善汽车销售网点布局。健全家电回收处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推广智能终端和4K/8K超高清电视。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推动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

(九)武汉【发布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

3月3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武汉市氢能产业链年营业收入拟达到500亿元,规上企业达到100家,累计产业投资总额达到200亿元;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量将达到3000辆,建成加氢站35座以上;电堆最大额定功率达到150kW,寿命超过20000小时,膜电极铂载量低于0.2g/kW。

为实现上述目标武汉市提出,对于本市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对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新引进氢能产业项目,各区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产业用地、专项激励政策。对通过增资开展氢能项目的存量企业,按照其增量部分参照新引进项目办法执行。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产业投资技改项目,按照其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地方政策资讯

(一)2022年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重要专家观点

2022年3月25-27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2)正式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迎接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新阶段”,聚焦新能源汽车市场格局、智慧城市协同发展、智能电动车消费新方向等议题。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第一,基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孕育、成长、增长三个阶段,2021-203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快速增长的新阶段,新能源车在2030年左右销量与燃油车基本持平,占汽车总销量的一半,与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的目标大体相当;第二,目前面临的三个挑战包括电池材料涨价、整车技术竞争加剧以及充电困难;第三,未来三条发展路径包括电池创新、底盘创新和充电创新。

百度集团资深副总裁、智能驾驶事业群组总经理李震宇:自动驾驶正在成为智能汽车的竞争焦点,车路云图融合发展,是中国汽车产业换道超车的关键路径,在未来10年—40年里,车路行一体化是解决交通安全、交通拥堵、碳排放等关键问题、发展智能交通,走向数字化阶段、网联化阶段和自动化阶段最终会达到车路智行的一种状态,可以实现完全的无人驾驶和车路行的一体化决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供给质量方面,新能源汽车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电动化与智能化、网联化的融合发展还需要持续深化。模化发展所需的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能力、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汽车芯片供应仍然趋紧。如何更好保持供应链畅通、如何优化产业链布局需要全行业认真研究。

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徐长明:新能源汽车还将保持一段时期的快速发展,有四个基本的依据:1、“双碳”战略会形成新的推力。2、智能化形成新增拉力。3、规模化使上下游产业链与整车形成互动。4、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接受度在快速提高。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苗圩: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进入落地关键期,L2级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技术加快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技术L3及以上在特定场景和限定区域率先应用,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是实现自动驾驶的双支撑,如果把新能源汽车比作上半场,智能网联汽车比作下半场,中国汽车行业上半场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决定胜负还在下半场。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相里斌:新体系半固态电池单体能量密度达到360Wh/kg;第三代半导体电机控制器和多合一集成等先进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了驱动系统的经济性;燃料电池系统寿命超过1万小时,成本大大降低;车用固态激光雷达、4D毫米波雷达、高算力自动驾驶芯片、智能座舱等等一系列技术取得了重要突破;网联通信技术实现了车辆对道路状态的超视距感知与动态更新,满足更安全、更高效的出行场景需求。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面向碳中和,我们整个汽车产业界要协同作战,来尽快地发布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路线图,要明确以低碳为核心的政策标准体系架构,深入全行业的产业链足迹的研究,这个是越来越重要。欧洲的各行各业都走在了前面,我们汽车未来的管理,包括双积分这些的政策都要向低碳的方向来进行前进。

(二)首个汽车网络安全领域审核类标准正式发布

2022年3月31日,首个汽车网络安全领域审核类标准:ISO/PAS 5112“Road Vehicles Guidelines for Auditing Cybersecurity Engineering(道路车辆 网络安全工程审核指南)”正式发布。

ISO/PAS 5112主要内容共8章,其中第1-4章为标准范围、参考文件、术语定义及总则。第5-8章分别从管理审核、执行审核、审核员能力评估、一般考虑方面提出要求。附录针对ISO/SAE 21434中第5-15章提出了具体审核要求,明确了各项条款的审核准则、受审指南及相关示例。此文件可作为目前汽车网络安全领域在国际法规监管、汽车行业指导以及企业内控的重要参考文件。

ISO/PAS 5112出台的背景主要是有车联网领域的网络攻击变得更加频繁,车联网相关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问题日渐突出。为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和合规监管需求,各大主机厂商及零部件供应商纷纷着手开展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2021年8月3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SAE)联合发布汽车网络安全领域首个国际标准:ISO/SAE 21434《道路车辆 网络安全工程》(以下简称“ISO/SAE 21434”),其中规定了在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方面,道路车辆电子电气系统及其组件和接口在概念、开发、生产、运维和报废中的工程要求,可作为R155《网络安全与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中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落地指导文件,从而帮助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有效应对持续的网络安全风险。

作为ISO/SAE 21434的配套审核标准-ISO/PAS 5112《道路车辆 网络安全工程审核指南》可为整个供应链中参与汽车网络安全工程的所有规模和类型的组织提供审核指导,使得行业就网络安全工程认知达成一致,形成共振。

(三)广汽【2022年新车计划曝光,全新、换代或中期改款车型超过15款】

3月31日,广汽集团公布2022年的新车规划,全集团计划推出全新、换代或中期改款车型超过15款。与此同时,也公布了多个品牌的已确定新产品。

新能源部分,广汽还将研发一款纯电动超跑,该车的0-100km/h所需时间仅为1.9秒,售价或将超过百万。与此同时,广汽自研的NDA智能驾驶辅助系统也将在2022年年内发布。此外,有媒体报道广汽集团还将在2023年推出部分支持换电的车型,来满足大城市及特定市场的使用需求。

(四)四维图新【与小马智行合作,专注智能驾驶】

3月28日,四维图新与小马智行今日宣布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将结合各自的技术优势,合力打造智能驾驶软硬件解决方案,并在高精度地图及定位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加速相关产品的落地,助力自动驾驶前沿技术的探索和创新。

根据协议,双方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将结合各自在乘用车领域的客户资源和产品能力,合作开发面向乘用车主机厂的智能驾驶产品服务,共同拓展商业机会。

双方还将共同探索高精度地图和定位技术的应用,为双方共同客户提供优质的数据采集、传输、处理能力和服务,通过优化研发和量产过程中的数据应用效率,打造有竞争力的智能驾驶产品。除此之外,双方将共同探索新一代智能座舱人机共驾导航产品等的技术演化和应用,提升自动驾驶的协同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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